经我队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对部分报废设备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处置。为做好此次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报废设备物资明细
对该批报废设备共设为1个标的,标的所含报废设备明细详见《报废设备物资明细表》(附件四),最终以实际交接的实物为准。
二、 实物存放地点及实物查看时间
地点:重庆江津区双福镇恒大金碧天下小区旁
实物查看时间及方式:2017年3 月28日―2017年4月6日,投标人自行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现场联系人:刘登禄 联系电话:18990012651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竞标前投标方应持有效证件到招标方(技术设备科)报名,由招标方技术设备科进行资格审查,并取得投标资格确认表(见附件一)。报名截止日:2017年4月6日12:00,报名地点:自贡市大安区马吃水盐都大道8号。
投标方需具有: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金属废旧物资回收资质;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付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应于2017年4月6日17:00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缴纳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帐户名: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
开户行:建行自贡市分行马吃水支行
账号:51001610042052500212
2、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投标工作结束后,若没有中标,则招标方于5日内退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方中标后又放弃购买权的,招标方不退付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招投标程序及中标原则
投标方应于2017年4月7日8:30-9:30集中将投标书交到招标方处,否则将自动丧失投标资格。
投标价格以元/吨报价(含税价,增值税税率3%)。招标方设置底标价格(元/吨),底标在开标前设定,密封并存放在开标现场。若最终参与投标报价少于3家,本次招标活动取消,另行组织。若开标后无超过招标方底标价格,则招标方有权取消本次招标活动,且对投标方不做任何补偿。
招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当场向各投标方验证投标书的合法性,经确认无误后,招标方当场打开各投标书,投标书中出价最高的投标方即为中标方,即刻取得竞标物的购买权。若中标方中标后选择放弃,则依次由投标价格次高者中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4月7日10:00
地 点:待定(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1、此次竞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方竞标资格。
2、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统一制定的投标报价表进行投标(附件三)。
3、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4、投标方中标后,应当场与招标方签订购买协议,并按中标物的预计重量和中标价格于中标后1天内向招标方预交购买款,凭招标方财务科出具的收款凭据,在招标方的监管下,方可提取中标物,最后购买价款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实行多退少补。
5、中标物的交接地点为现存放地,中标物运输及吊装车辆由中标方组织(负责拆卸、吊装和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其人员、物资安全由中标方负责。
6、中标物的过磅地点由招标方确认,过磅时招标方、中标方应派人参加,并签证认可。
7、中标方应在中标后10天内与招标方完成报废设备物资的交接工作。
8、中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有关规定,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本次招标的处理工作,并全额扣留中标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
八、请在投标文件内附如下投标承诺(见附件二),承诺书请加盖公章及法人专用章。
九、本招标须知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网站首页以公告形式发布。
(网址http://www.cydzzj.com)
十一、此次招标工作由大队招标工作组具体负责。
十二、联系电话:大队财务科:0813-5591929,大队技术设备科:0813-5591958,大队纪检监察审计科:0813-5591882,钻井分公司:0813-2612020
附: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