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合作、人才培养及创新引领作用,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四川省井矿盐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5年共设立开放课题 3-5 项,接受并鼓励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人员申请,开展基础应用探索研究。
一、四川省井矿盐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介
中心依托单位为四川省非金属(盐业)地质调查研究所(原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以下简称我所),共建单位为西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成都理工大学(能源学院)、四川久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心于2022年1月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认定获批
中心着眼井矿盐行业发展需求、致力于解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瓶颈技术开展科学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并积极推动相关示范项目建设。
二、开放课题设立原则
1.根据中心发展方向,面向行业关键共性瓶颈技术而设立支持项 目。
2.支持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创造性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3.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行业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为所内外科技人员交流搭建平台。
三、攻关方向和资助情况
重点围绕盐矿山高效开发、盐卤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碳封存及盐腔综合开发利用、废弃盐卤矿山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开展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申请者根据本指南攻关方向自主拟定申请课题题目,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资助额度1.5万元-3万元/项,资助周期为一年。(见附件1).
四、开放课题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开放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经历和工作经历。课题负责人及课题主要成员应有承担项目能力,研究时间有可靠的保证。
2.申请人可选择上述一个攻关方向进行课题申报,同一申请人同年只资助一个开放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同年申报不超过2项。
3.我所人员原则上以课题主要成员身份参与开放课题。每项开放课题需指定一位我所正式受聘人员作为所内联系人参与开放课题申报,协助开展申报、中期考评和结题验收等相关事宜所内联系人参与开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
4.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有关信息的,3年内禁止申请我所任何项目。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根据申请指南(附件1),填报课题申请书。
2.申请书按模板(附件2)要求撰写。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截止日期前寄送我中心,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本指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3.网上不受理涉密材料。涉敏涉密项目请提前沟通,单独报送纸质资料。
五、评审与立项
1.中心负责人组织开放课题的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开放课题由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2.中心将评审结果报所科技科备案,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非金属(盐业)地质调查研究所网站公布。
3.由中心向开放课题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下达立项通知书。
六、开放课题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与验收
1.课题负责人应在收到资助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开放课题任务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2.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研究内容和目标。确需变更任务书研究内容和指标的,由课题负责人提交申请至所内联系人,报中心组织审查并由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方可调整,报所科技科备案。
3.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提交中期进展报告,中心应对中期报告认真审阅并签署意见。对未按要求报送中期进展报告、未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由中心提出整改要求,对不按要求整改和延期一次后仍然不能结题的开放课题终止资助,并发函通报开放课题承担单位相关情况。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结束,须提交结题报告、结题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经费决算报告,由中心组织实施结题验收,并出具结题意见。
4.未能按时完成开放课题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2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最长延期不超过1年,完成结题和申请延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所科技科备案。
(二)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正式立项后,经费由我所划拨至立项开放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需向我所提交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票据(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开放课题经费按照一次性预算,分次划拨的方式进行。签订开放课题任务书后划拨总经费50%,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总经费的50%。
3.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实行包干制,用于与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不得列支人员绩效、车辆保险费、维修费、餐饮娱乐费等。
4.开放课题资助经费由我所委托课题承担单位参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5]10号)统一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课题结题验收时需向中心提交经费使用决算报告。
5.开放课题完成任务书指标,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研单位使用。
(三)开放课题成果要求
1.课题申报绩效目标需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目标,考核目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形成研究成果报告1份;
(2)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中文核心论文至少1篇;
(3)申报专利1个。
2.结题时须提交基础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成果等相关内容,并将完整的成果资料移交我中心归档,否则将不再受理同一申请人及所在课题组的申请。
3.中心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我所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申请专利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中心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应署名“四川省井矿盐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标注“四川省井矿盐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编号:cfjs-gczx-XXX)”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大志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盐都大道8号附11号
邮编:643000
电话:0813-5591961
邮箱:2445040597@qq.com
附件:关于发布《四川省井矿盐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